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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嘉定农业网

一、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。

(二)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指导本区农业区划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以及资源配置。

(三)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,组织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、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;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,协调推进农产品加工体系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;参与指导农业综合开发,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,促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。

(四)负责本区农业生产的管理、设施农业基地的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工作,并提供指导和服务;推进农业向规模集中,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、农业中介服务组织;建立良种繁育体系,加强良种基地建设。

(五)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监督、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;组织协调种子、化肥、农药、兽药、农机、饲料、水产等产品的质量监测、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;组织兽医医政、兽药药政药检工作;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、检疫工作;组织农机监理工作。

(六)指导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;协调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;指导农业机械化工作,加快农业产业化、规模化、机械化进程,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。

(七)负责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工作,制定和实施科教兴农计划;组织科技兴农项目的推广和实施;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;指导和协调农业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工作。

(八)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发展工作;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;指导、协调、推进新农村建设。

(九)受区国资管理部门委托监督、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,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
(十)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。

(十一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内设机构

根据上述职责,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:

(一)党政办公室(编制6名,科级领导职数2名)。

职责:负责文秘、文书、档案、、信访、保密、行政复议、诉讼应诉、执法、外事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;负责党的宣传、纪检()、国安、党校、工会、妇女(计划生育)、共青团以及法制(综合治理)等工作。

(二)组织人事科(编制2名,科级领导职数1名)。

职责: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干部任用政策的规章制度,负责干部的选拔、考察、任用、教育和后备干部的培养,负责党员发展、党费收缴等管理工作,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;负责劳动人事人才工作,做好编制、专业职务评聘、劳动用工、工资福利等工作,指导委属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;负责本系统的统战和双拥工作;负责老干部、退管等管理工作;

(三)计划财务科(编制2名,科级领导职数1名)。

职责:负责编制全委财政资金年度预、决算计划,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各项经费;负责委内财经审计,指导、监督委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。

(四)农业区划与综合经济办公室(编制3名,科级领导职数1名

职责:负责调查、编制全区各类区域的农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工作;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;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、指导和管理;负责农产品认证工作;负责委属单位和农村集体单位经营管理工作;负责事业经营资产及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监管工作;负责农业统计汇总及政策调研;负责组织协调粮食、蔬菜、畜牧、水产等统计;做好本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工作。

(五)种植业办公室(编制4名,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)。

职责:贯彻执行农业政策法规;制定并实施全区农业发展,科技兴农计划与规划;引导种植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与资源利用;指导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建设,抓好粮食、蔬菜产品的监管工作和指导服务工作。

(六)畜牧兽医办公室(水产办公室)(编制4名,科级领导职数2名)。

职责:贯彻执行畜牧水产业政策法规;编制、实施畜禽水产、食用菌发展计划,科技兴农计划和发展规划;建立良种繁育、畜禽防疫检疫体系和生产服务体系;负责兽药药政药检、饲料管理。抓好副食品的监管工作。

(七)农机管理办公室(编制2名,科级领导职数1名)。

职责: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、法规;指导农业机械的推广;协调农机监理工作。

(八)科教信息科(编制2名,科级领导职数1名)。

职责: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、实施和验收与科技入户等管理工作;负责专业农民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;负责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,协调食用农产品监管等工作;负责收集、编制农业信息,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及时的信息依据;负责农业旅游工作。

(九)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(编制2名,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)

职责:负责本区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;负责农村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相关材料的综合工作;配合指导本区农村民主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机构。

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
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。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4名,党工委书记1名、副书记2名(其中1名由主任兼任);正副科级领导11名,其中正科级领导9名。非领导职数按照《公务员法》有关规定核定。